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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245部增设电梯全部开建
作者: 2019-06-14 11:34:00 浏览:1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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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陈玮)6月13日,记者从市住建局组织召开的全市物业行业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和老旧楼院整体改造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目前,今年全市计划增设的245部电梯已全部开工建设。

  增设电梯工作须9月底前完成

  按要求,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工作必须于9月底全部完成。截至目前,城关区共计划加装140部,已完成实地勘察并全部开工,但由于居民申请积极性高,已通过城关区政务大厅资料审查的就达470部。为此,城关区又新增25部,已完成实地勘察工作,正在进行审批工作中;另外,七里河区计划的50部、安宁区计划的25部、西固区计划的30部,均已完成联审联批并全部开工。

  近期,市住建局将抽调专人组成5个督查小组,进一步深入各区县项目点位进行现场督查,重点督办进度缓慢、影响目标任务完成的点位,及时解决加装电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当前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议要求近郊四区住建(房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增设电梯和老旧楼院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完善电梯“一梯一档”台账;各项目责任人要督促各项目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要加强对已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业,随时掌握各项目施工进度,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紧盯工作进度和施工质量,科学、规范的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尽早落地生根。

  加强对增设电梯的安全监管

  在加强对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还明确要求加强对增设电梯工作的安全监管。按要求,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增设的电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制造和安装,安装前应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前应经监督检验合格。

  同时,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应以实用性为原则,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应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在满足消防、安全条件,保障各项功能正常适用的前提下,增设电梯体量可适当缩减建筑间距。

  在管理维护环节,业主还应当制定对电梯运行维修费用(电费、维修保养费、更新费、管理费)分担方案或增加物业费标准的方案。电梯共有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协商明确其中一个共有人管理电梯,受托人(单位)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本文标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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